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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资格化工总控工招生简章
国家职业资格化工总控工招生简章
各有关单位:
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第六号部长令)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贯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现国家对化学行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的要求。
2016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化工总控工列入到了人社部的国家目录清单,化工总控工为化工行业国家唯一认可的法定证书,为此,北京新方向教育特举办“化工总控工国家职业资格考培班”,
招生对象
化学生产企业从事日用化工产品检验(化验)人员;化学肥料检验(化验)人员;化学农药检验(化验)人员;涂料和染料检验(化验)人员;试剂和溶剂检验(化验)人员;煤炭和焦化产品检验(化验)人员;水泥检验(化验)人员;材料成分检验员(钢铁、铜合金、铝合金、硅酸盐类、矿物等检验)。
证书颁发
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均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颁发相应级别的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从事化工行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录用、使用和确定工资待遇的依据,是我国公民境外就业,劳务输出法律公证的有效证件。全国通用、国际互认、全国联网查询、无须年检。
报名条件
中级(四级):年满24周岁
资格证书
报名人员统一进行工种鉴定考试,合格者颁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合核发的“硫酸生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报名资料
报名人员要求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小2寸照片电子版,报名人员学历证书电子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电子版、职业资格技能鉴定申报审批表。
培训地点:
全国各地定期开展,各地上课地址开班前一周通知,另企业人数较多可以
根据企业需求课程组织内训课程送教上门。企业团体报考人员50人以上可以随时组织举办
另欢迎企业及职业培训院校实地考察洽谈合作及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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